2016年开始国内不时出现的无人机扰航事件,让势头正猛的消费级无人机遭遇“一刀切监管”挫折。此外,无人机作为新兴事物,立法上的落后和管理上权责不明也对行业发展产生阻碍:无人机操作涉及公共安全管理,归公安管理;其飞行涉及空域管理,归空军管理;涉及运行资质等问题,归民航局管理。小编采访了几位专业飞手发现,此前不申请就算“黑飞”,且基本不接受个人的飞行申请,飞手申请需要辗转多个部门申报,还时常碰到踢皮球的问题,可谓合法无门,举步维艰。
该无人机综合监管试点依据今年1月份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起草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进行先行先试。据了解,平台建立协同管理机制,是军航、民航和公安三方共同认可的唯一管理平台,只要在平台发布的适飞空域内飞行或者管控空域内得到批准的飞行,公安机关就视为合法飞行。